空置房物业费50民法典民法典944

2025-02-12 21:33:04问答浏览:638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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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答

  • 双月之夜_KRIS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您名下的房产处于空置状态,您仍需支付物业费,这是由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决定的。不过,各地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地方性规定,建议您查阅当地的具体实施细则或直接咨询当地的物业管理公司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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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邹仲喆
    依据《民法典》第944条,空置房业主仍需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无减免政策。如无特殊约定,空置房物业费应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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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胥叔然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有义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未接受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空置房物业费50%的规定是针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或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并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至90%交纳空置物业费。
    具体来说,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后若长期未入住或使用,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并按约定标准支付空置物业费。如业主未及时备案或未按约定比例支付费用,可能面临法律后果。因此,建议业主了解当地政策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规定,合理支付空置房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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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有底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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