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166条原文

2025-04-05 12:19:25问答浏览:563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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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个回答

  • 石叔银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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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位叔楚
    民法典1166条原文是: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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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旁伯穹
    民法典第八编合同篇第三分编试用买卖第二章开启第十部分对特殊情况下订购后的解除作了规定。简单来说,当一方收到样品或者样品作成的特定物,原则上必须买下,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决定不买,他必须通过书面或录音录像等方式来回信息,并承担异常迟到的费用。如果卖方因为买方表达不出购意愿,重新转售样品或特定物,损失超过买方应当承担的订金、利息以及必要开销,买方还需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所以,这份条例更像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严格把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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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但仲妮
    民法典1166条原文就是说啊,合同终止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就归零了,简单来说就是大家一起洗把脸,重新开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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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季桐
    这民法典1166条直xin说就豁达,意大里个事儿,笔ju子就那么几刀,写得天苍苍野茫茫的。民有争议法自然需要有这么条,说白了就是互相帮助,你帮我,我帮你,那出事儿了得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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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哀而不伤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债权的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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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有底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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