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法律规定

2025-04-05 12:28:30问答浏览:107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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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沐季蕴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 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通常情况下,合同履行完毕且没有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应当退还。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可能无权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2.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一般情况下,是承包方完成合同相关事项后就可以退还。但如果单位要求有保养或维修保证金部分的话,那么退还的时间应该在办理完保养或维修保证金后。
    4. 履约保证金退还利息: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是否需要支付利息以及利息的计算方式,通常会在合同中有所约定。招标人应当按照约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总之,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需要依据合同履行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履约保证金的及时退还和合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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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有底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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